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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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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16: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新生报到指南


一、报到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报到时准备8张一寸近期同底片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以便办理各种证件。

2.报到日期:2017年8月22日、8月23日全天;报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餐饮文化中心(原西苑餐厅)。

3.新生在来校报到途中,一定要注意乘车、人身及财产安全。凡因事(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新生所在学院请假(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赴兰州火车站的火车票(享受学生票优惠待遇);8月22日、8月23日每天7:00—21:00,学校在兰州火车站、兰州西客站、兰州客运中心、兰州汽车东站、兰州汽车南站、兰州中川机场设有接待站,新生可乘学校的接站车直接来校报到;自行来校的同学,可乘坐公交车来校(兰州市内乘131路车到培黎广场后步行到学校或乘1路车到西站后换乘B1路车到西北师大站下车)。

5.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通过微信扫描通知书报到联上二维码关注“西北师范大学”公众号进行预报到,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在线缴纳学费,及时获取入学报到及个人住宿、分班等最新信息。
二、缴费

1.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及缴费方式请参照《2017级新生缴费须知及银行卡使用说明》。
若收费标准变更,则各类收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新标准执行。收费咨询电话:0931-7971665。
2.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甘肃省高等学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关于公布2017年具备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团购买准入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甘教后研〔2017〕1号)等文件精神,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由学生根据招标采购价格购买,据实结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品目为:被胎×1、褥胎×2、被套×2、床单×2、枕巾×2、枕套×1、枕芯×1,共7类11件物品,价格为389元/套。以上用品学生自愿购买,也可自行携带。
3.新生报到时需准备大学四年公共课和一年级专业课教材费,文史类约1200元,理工类约700元。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材中心购买。
三、其他事宜

1.户籍关系
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毕业后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从原籍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地落户(须符合当地准入条件)。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否则不予落户。
(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农业”、“非农业”或“城镇户口”。户口迁移地址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无效。户籍咨询电话:0931-7971374。
2.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1)甘肃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在县级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考生所在学院。其它省份考生档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统一邮寄或者自带。
(2)党员须转接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甘肃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具体去处写“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持团员证及团员档案材料来校接转组织关系。
3. 资格复查
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冒名顶替、不符合入学条件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简明流程
1 报到日期:2017年8月22日、8月23日全天
2
报到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餐饮文化中心(原西苑餐厅)
3
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8张一寸近期同底片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
前往报到地点在所在学院迎新办公点报到,领取资料袋。未缴纳学费的新生请进入西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新生服务”-“财务服务“-”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缴费”进行学费缴纳,如有疑问前往“财务处缴费服务点”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校园卡新生请前往“校园一卡通办理点”办理校园卡。
5
前往“校园卡充值处”充值,并选择开通手机圈存和城市公交功能。
6
前往兰天公寓所在楼宇管理室领取钥匙入住。

新生安全注意事项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你们来到西北师范大学!为了使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同学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顺利度过大学四年时光,在新生报到之际,特向大家做如下安全提示:
一、各种入学手续要由本人或家长直接办理,不要交付陌生人代办各种交费、存款等手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让陌生人代管,以防钱财被骗。
二、拒绝一切陌生人借用您的手机、银行卡,防止以“求助”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校武保处报告。
三、不要贪图小利,防止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贪图小利、攀认老乡等心理,骗取钱财。
四、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将自己的家庭住址或其它家庭情况随意告诉他人,以防骗子诈骗您的家人。
五、要把学院老师的联系方式告诉家长,一旦发生情况以便家长能及时与学校沟通。当家长接到有人给您家中打电话,称您的孩子出了车祸或有急病住院,让您向指定帐户上存款时,您一定要先联系学生或学校,核实相关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六、拒绝一切到宿舍推销商品的人。如遇可疑人员或上门推销商品之人,请立即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或拨打电话报警。尽量不要在西门外路边摊点等马路市场购买物品,以防买到假货或在购物时财物被盗。
七、宿舍内不要留宿外来人员,更不要随便留宿不明底细的人。离开宿舍时,哪怕是很短的时间,都必须锁好门、关好窗,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门和随手关窗的好习惯。
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钥匙等,不要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
九、不要在宿舍存放大量现金,钱款要及时存入银行。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身份证、交费单,千万不要用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作为自己的存折和银行卡密码。存折、银行卡应当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自己准备取款的信息告诉他人或在宿舍及任何场所流露,在银行自助取款机取款时不要接听手机来电,操作未完成时不要离开取款机,以防银行卡被他人盗用。
十、宿舍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要提高宿舍防火安全意识。必须做到:不乱接电源,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不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不擅自使用煤炉、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要人走灯关,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十一、在图书馆、教室看书或上自习时,不要将装有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的包放在座位上长时间在外休息或闲聊,以免他人拎包或盗取包内物品。
十二、在市内游玩、购物或办理其它事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公共场所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十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十四、注意饮食卫生。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摊点,尽量在校内学生食堂就餐,避免到街边的“路边店”或“地摊”就餐,以防食物中毒。
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安全案(事)件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校内报警电话:7971333、7971982
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

转自“西北师大地环学生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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